購買者在標到法拍屋後,便可以向法院遞交民事點交狀,法院將會排定點交的日期, 相關流程如下所視:
第一次遞狀:法院會發自動履行命令給債務人或現住戶,並要求現住人限期15天內自動搬遷。
第二次遞狀:法院會排定日期,稱為履勘。
註: 履勘;將由書記官與執達員到現場,將確認房屋是否有人居住?現住戶是否有搬遷意願?協商搬遷的時間?如無法達成共識,則會訂定第一次的點交時間。另若法拍屋內無人,則會依據現場狀況判斷,是否有動產?動產是否要拍賣…等等。
第一次點交:將確認現住戶是否還在住在現址?是否有意願搬遷?並協調搬遷時間,如現場沒有人可以安排點交,將安排下次強制執行時間。
第二次點交(強制執行):拍定人需備安排好搬家工人、鎖匠等,如果現住戶還是不願意搬遷,將當場換鎖以及搬運現住戶所有物品,移置到適合地方,另通知現住戶限期取回。
若在第二次點交後,現住戶仍不肯離去,最後法院將以強制方式驅離現場。
以上點交流時程正常為1~6個月,若為特殊案例亦可能拖延數月到數年期間。
※Photo by Tingey Injury
Law Firm on Unsplash
購買者在標到法拍屋後,便可以向法院遞交民事點交狀,法院將會排定點交的日期, 相關流程如下所視:
第一次遞狀:法院會發自動履行命令給債務人或現住戶,並要求現住人限期15天內自動搬遷。
第二次遞狀:法院會排定日期,稱為履勘。
註: 履勘;將由書記官與執達員到現場,將確認房屋是否有人居住?現住戶是否有搬遷意願?協商搬遷的時間?如無法達成共識,則會訂定第一次的點交時間。另若法拍屋內無人,則會依據現場狀況判斷,是否有動產?動產是否要拍賣…等等。
第一次點交:將確認現住戶是否還在住在現址?是否有意願搬遷?並協調搬遷時間,如現場沒有人可以安排點交,將安排下次強制執行時間。
第二次點交(強制執行):拍定人需備安排好搬家工人、鎖匠等,如果現住戶還是不願意搬遷,將當場換鎖以及搬運現住戶所有物品,移置到適合地方,另通知現住戶限期取回。
若在第二次點交後,現住戶仍不肯離去,最後法院將以強制方式驅離現場。
以上點交流時程正常為1~6個月,若為特殊案例亦可能拖延數月到數年期間。
※Photo by Tingey Inju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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