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方稅費專區-土地增值稅
土地增值稅(土增稅)⇒土地在所有權移轉時,需依原有所有權買進到賣出期間,土地公告現值漲價總數額為課徵基礎,依漲價的倍數採用累進稅率計算。土地增值稅稅額與土地現值、持有期間、地段皆有相當之影響。
▾土地增值稅(一般稅率)▾
持有土地年限20年以下:
按土地漲價總數額累進計算×20%(漲價1倍以內)
按土地漲價總數額累進計算×30%(漲價1倍~2倍之間)
按土地漲價總數額累進計算×40%(漲價2倍以上)
長期持有優惠:
持有土地超過20年以上: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20%稅率部分, 減徵20%
持有土地超過30年以上: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20%稅率部分, 減徵30%
超過持有土地40年以上: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20%稅率部分, 減徵40%
土地增值稅(自用稅率):
自用住宅用地出售時,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10%。
可以參考以下網站有更詳細的說明:⇢財政部稅務入口:土地增值稅課徵介紹
⇢台北市稅捐稽徵處: 土地增值稅專區
關鍵字:賣屋、賣房子要繳多少稅、賣屋要繳那些稅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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